不能。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的《小规模纳税人 ▎受票方篇 △ 发票查验结果是这样,这是什么意思?下一步该怎么办》明确:查验状态为“作废”,表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处理,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全国平台每张发票每天可在线查验5次;本文信息核实日期为2026-10-01。

“作废”到底是什么意思?

“作废”不表示查验信息填错了。它包含两层含义:

  • 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
  • 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不再处于正常状态。

因此,“能够查到”与“可以报销”是两回事。查验信息一致,只能说明平台记录与输入信息相符;如果状态是“作废”,就不能把该发票作为有效财务报销凭证。

上述指南同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对已经显示“作废”的发票,指南给出的结论是明确的:不可报销。

怎样在全国平台复核?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根据发票票种输入相应信息,并填写验证码。确认录入无误后,点击“查验”。

不同票种对应的校验项目如下:

发票类型需要输入的校验项目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通行费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后6位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车价合计

发现“作废”后应该怎么处理?

  • 不要继续把原发票作为有效报销凭证;已经提交的,应向财务说明查验结果。
  • 联系开票方核实作废原因,并询问是否需要重新开具发票。是否能够重开以及具体办理方式,应以开票方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口径为准。
  • 对作废原因或处理方式仍有疑问的,可向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发现涉嫌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正常”“不一致”“查无此票”分别意味着什么?

查验结果结果含义后续处理
正常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仍应核对发票内容、项目和印章,不能跳过报销前检查
不一致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先检查输入项目;如果确认与票面一致,再联系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查无此票可能存在输入有误、超过查验时间范围、离线开票数据尚未上传,或发票并非由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等情况逐项检查输入信息、发票开具时间及开票方式,不能仅凭“查无此票”认定为假票

哪些发票可以查,时间和次数有什么限制?

全国平台可查验的发票包括: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时间与次数限制如下:

项目规则
可查验时间最近5年内由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当日开具的发票当日可以查验
每张发票每天可查验次数5次
超过次数后于次日再次查验

报销前还要核对什么?

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完成以下检查:

  • 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
  • 检查项目填写是否齐全;
  • 核对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

查验结果不能代替这些基础检查。以上为一般信息,实际办理要求应以相关机关最新公告为准。

资料来源

常见问题

查验显示“作废”,是不是我至少有一项填错了?

不是。“作废”表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经被开具方作废处理。

显示“正常”就一定能直接报销吗?

不能只看查验状态就跳过审核。“正常”表示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付款方仍需核对内容真实性、项目完整性以及发票专用章。

“查无此票”等于假票吗?

不等于。输入有误、开票日期超过可查验时间范围、离线开票数据尚未上传,以及发票并非由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都可能导致“查无此票”。

每张发票每天可以查验几次?

每张发票每天可在线查验5次,超过次数后需要于次日再次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