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票报销凭证现在是什么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电子行程单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数电发票)。这意味着,标题里说的「行程单」与「发票」在这里并不是两种单据——电子行程单本身就是一种电子发票。这一口径在民航局的解读中也有交叉印证中国民用航空局解读。
报销入账所认可的凭证是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并非任意一张收据都可作为民航客票报销凭证。
怎么取得电子行程单
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开具与交付的具体流程是: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付给旅客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部分承运人明确,可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通过原购票地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且不含退票、选座、超额行李等附加服务厦门航空说明。电子行程单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厦门航空说明。
电子行程单上有什么
电子行程单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二维码等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其中发票号码为20位,编码规则如下: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电子行程单开具渠道代码,第6-20位代表业务顺序编码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电子行程单、纸质行程单与其他发票的关系
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有承运人明确,同一张机票不可重复开具报销凭证,电子发票和纸质行程单只能二选一深圳航空报销须知。
自2025年10月1日(含)起,承运人不再向旅客提供纸质行程单厦门航空说明。
退票、改签后怎么处理
行程单不仅是客票报销凭证,同时也是退票、改期、签转的必要依据深圳航空报销须知。
后续进行改期或退票操作产生手续费时,可在承运人线上平台开具机票费电子发票(改期)或退票手续费电子发票深圳航空报销须知。这部分手续费发票与机票本身的报销凭证分开,且同一张机票不可重复开具报销凭证。
旅客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的,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据以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依据《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一般纳税人如何确定进项税额
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常见问题
纸质行程单现在还能拿吗? 自2025年10月1日起承运人不再提供纸质行程单。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但与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不可重复开具。
改签或退票手续费能单独开发票吗? 可以。改期或退票产生的手续费,可在承运人线上平台单独开具机票费电子发票(改期)或退票手续费电子发票,与机票报销凭证分开处理。
购买方名称和税号填错了怎么换开? 需按红字电子行程单流程处理:未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可由开票方直接开红字;已确认的需经购买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再据以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具体情形以开票系统当期提示和主管税务机关公开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