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负责开票
个体工商户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付款方(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一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开票前的准备:登记、核定与领用
个体户要对外开票,前提是已经完成设立登记或税务登记。开业后,需至主管税务部门核定征收方式,并进行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青浦区个体工商户办税流程(2024-03)。如需开具发票,通常还需开具征管业务联系单,再到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申请票种核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青浦区个体工商户办税流程(2024-03)。
领用发票时,需持设立登记证件或者税务登记证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领用纸质发票的,还应当提供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规模和风险等级,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发票领用按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按月按需领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青浦区个体工商户办税流程(2024-03)。
能开哪些票种
在票种核定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可领用并开具的票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定额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这里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增值税口径下的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具体身份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本文不对其作税务定性。
定额发票同样在票种核定范围内领用,具体票种、数量与领用方式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为准。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与征收率口径
个体户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上述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免税与征收率只决定应纳税额口径,不改变”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当开具发票”的开具义务。是否免税、能否适用减征,由主管税务机关依事实和规定认定,本文不替读者计算税额或作税负测算。
没有营业执照或没办税务登记怎么办
没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自行开具发票,但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会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非法代开发票被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从受票方一侧看,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
常见开不了的情形
未办理税务登记、未做票种核定的个体工商户,无法自行领用和开具发票。这类情形下的处理路径是先完成登记与票种核定,再领用发票。
已登记但按规定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申请代开。例如,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十一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也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十一条。
常见问题
问:个体户刚办完营业执照,马上就能开票吗? 不能。需先至主管税务部门核定征收方式、做票种核定,再按核定票种与数量领用发票,之后才能开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青浦区个体工商户办税流程(2024-03)。
问:月销售额没到10万元,是不是就不用开发票了? 不是。免征增值税只涉及应纳税额口径,不改变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当开具发票的义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问:对方是个人、没办税务登记,我付的款能不能税前扣除?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是否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以销售额是否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判断。
具体情形以开票系统当期提示和主管税务机关公开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