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数电发票取得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者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该要求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核实日期 2026-10-01,公告自2024-12-01起施行,政策法规库页面标注“全文有效”。

哪些用途必须确认?

公告对下列场景使用了“应当确认用途”的表述:

发票用途是否需要确认确认渠道
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确认税务数字账户
申报抵扣成品油消费税应当确认税务数字账户
申请出口退税应当确认税务数字账户
代办退税应当确认税务数字账户
勾选成品油库存应当确认税务数字账户

这些场景不能直接外推为所有发票用途的统一要求。属于上表所列用途的,应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完成确认;其他用途则应结合对应规定和办理机关最新公告判断。

取得发票后要核对什么?

  • 查找到发票: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自有税务数字账户或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
  • 确认具体用途:准备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者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的,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
  • 发现确认有误: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 核验发票信息: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有什么不同?

公告将“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作为不同事项规定。税务数字账户可以对数电发票是否入账打上标识,而上表所列税务事项还需要确认发票用途。

因此,看到“已入账”标识,不等于用途确认已经完成;用途确认有误的,也不能仅靠入账标识处理,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已确认用途后要红冲,谁来发起?

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蓝字数电发票已经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发起后72小时内未经确认的,将自动作废。

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数电发票,仍按现行规定执行相应回退和红冲流程。

已经抵扣或勾选后,还要先处理什么?

如果数电发票已经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受票方应暂按《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取得红字数电发票后,将红字发票与《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蓝字数电发票已经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需要先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再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以上为一般信息,具体办理要求以税务机关等办理机关最新公告为准。

资料来源

常见问题

所有数电发票都要做用途确认吗?

公告明确列出了需要确认用途的税务场景,不能据此认定其他用途一律需要或一律不需要。申报抵扣、出口退税等事项,应按公告及对应规定办理。

没有纸质联次会不会影响发票效力?

不会仅因没有纸质联次而影响效力。数电发票以数字化形态存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所称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途确认填错了可以直接修改吗?

用途确认有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具体办理材料和处理方式,以主管税务机关最新要求为准。

已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后还能红冲吗?

可以,但需要先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再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