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不含增值税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中明确:发票总额度是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核实日期:2026-10-01;该公告自2024-12-01起施行,页面标注“全文有效”。
“一个自然月的总额度”具体怎么算?
| 判断事项 | 正确口径 |
|---|---|
| 统计周期 | 一个自然月 |
| 统计内容 | 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总金额 |
| 增值税 | 不计入 |
| 额度性质 | 上限额度 |
数电发票票面同时列有金额、税额、合计和价税合计。核对发票总额度时,不能把含税的价税合计直接当成公告所说的“发票开具总金额”,而应采用不含增值税的口径。
税务机关为什么会动态调整额度?
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予发票总额度,并实行动态调整。
这意味着,额度并不是取得后长期保持不变。经营规模、业务类型或涉税风险等情况发生变化,都可能影响税务机关对额度的授予和调整。
经营情况变化后怎么申请调整?
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调整。
| 环节 | 应如何理解 |
|---|---|
| 申请情形 | 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现有额度需要调整 |
| 办理方式 | 按主管税务机关最新要求提出调整需求 |
| 调整条件 | 需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
| 申请入口、材料和办结时限 | 该公告未列明,以办理机关最新公告为准 |
因此,不能把系统显示的额度视为永久不变,也不宜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直接调整。
发票总额度和能否使用数电发票是一回事吗?
不是同一个问题。发票总额度解决的是“一个自然月内按什么金额口径计算上限”,而数电发票服务涉及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和具体服务安排。
对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情形,可以暂不提供数电发票服务,具体情形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以上为一般信息,具体以办理机关最新公告为准。
常见问题
数电发票总额度按价税合计计算吗?
不按价税合计计算。公告明确采用一个自然月内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发票总额度会一直保持不变吗?
不会保持不变。税务机关会结合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动态调整。
经营情况变化后可以直接修改额度吗?
不能直接修改。因实际经营情况变化需要调整的,应提出调整需求,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调整。
不具备网络条件也一定能使用数电发票吗?
不一定。对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情形,可以暂不提供服务,具体情形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