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税务数字账户中对数电发票“是否入账”打上标识;登录自有税务数字账户或个人所得税APP,还可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和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政策法规库页面标注“全文有效”;上海市税务局《有关合规开具发票的热点问答》也明确了上述功能(本文核实日期为2026-10-01)。

“入账标识”和“用途确认”是一回事吗?

不是同一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分别规定:

处理事项解决的问题适用情形
入账标识记录数电发票是否已经入账单位和个人登录自有税务数字账户办理
用途确认将数电发票确认用于特定税务事项受票方取得发票后,需要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

因此,给数电发票打上入账标识,并不等于已经完成用途确认。用途确认有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标记、查询和查验分别怎么用?

现有官方材料明确了以下功能边界:

事项可用入口明确范围
入账标识自有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是否入账打上标识
发票文件获取自有税务数字账户或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
发票信息查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其中,查询、下载、打印、导出以及信息查验均明确为免费。入账标识与用途确认也应按照各自规则办理,不能互相替代。

有没有可以直接照搬的菜单路径?

现有官方材料确认了功能,但没有提供可直接核验的具体菜单路径。因此,能够确认的办理起点是登录自有税务数字账户;页面中的具体栏目名称和点击顺序,应以登录后显示的最新界面及主管税务机关指引为准,不宜把未经核实的点击步骤当成通用方法。

标记入账后还能红冲吗?

可以。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当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蓝字数电发票状态红冲处理
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发起后72小时内未确认的,将自动作废。

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数电发票,需要先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再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受票方已经将数电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暂按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取得红字数电发票后,将红字发票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入账标识能修正错误发票吗?

不能。入账标识用于记录入账状态,不会改变发票原有内容。上海市税务局明确,品名或税率开错属于不合规开票,应及时作废或红冲原发票,并按真实业务重新开具品名正确、税率适用的发票;企业不得使用错误发票进行税前扣除或抵扣进项。

发票内容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税率、税额及备注等内容应与实际业务和税收编码规范一致,不能篡改、错填或漏填。

资料来源

常见问题

入账标识和用途确认有什么不同?

入账标识用于记录数电发票是否入账;用途确认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成品油库存等特定税务事项。已经标记入账,不代表相关用途也已经确认。

查询、下载和查验要付费吗?

不需要。单位和个人通过自有税务数字账户或个人所得税APP,可以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和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也可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有没有可以照搬的菜单路径?

现有官方材料没有提供具体菜单路径。应登录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以实际页面显示和主管税务机关最新指引为准,不要套用未经核实的点击步骤。

标记入账后还能红冲吗?

可以。已经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发起红冲流程,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所有人都能立即使用数电发票服务吗?

公告已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但规定对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情形,可以暂不提供数电发票服务,具体情形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